一是提供优惠,金融扶持。集中式光伏电站按每位扶贫对象4万元投资标准,整合产业扶贫和其他相关涉农资金,由投融资主体筹措本金,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供优惠贷款,由扶贫资金给予贷款贴息,统筹解决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资金问题。
二是股权量化,保障收益。集中式光伏电站资产和经营权归投融资主体所有,投融资主体按集体评定的贫困户数量,将资产量化到贫困户,作为入股资金,项目收益按股比分成,其中5%的收益作为管理费,15%的收益分给村集体或专业合作社,80%的收益分给贫困户,实行按月(或季度)分成,保障每位扶贫对象获得年收入3000元以上。
三是整体推进,全面覆盖。累计共投入745万元,在朱衣、新民、白帝、云雾、太和等9个乡镇13个村完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59个,装机总容量964千瓦,发电量54.5万度,累计收入达到57万元,帮助建卡贫困户1020户脱贫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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