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我国将坚持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落实节能优先战略。为切实推进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抓住当前全国及各省都在开展“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制定的时机,确保各省的能源发展指标与国家总量指标的对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依据国家信息中心建立的全国及分省能源供需平衡测算与模拟分析模型系统,通过对全国及各省2010年以来的详细产业发展走势以及相应的分品种能源消费形势分析,结合国家“十三五”宏观层面的经济发展与能源需求总量预测,得到了初步的分省能源需求预测结果。
一、分省能源经济走势特点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各省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都出现了明显差异,能源经济呈现不同特点。同时我国能源基础设施逐步完善,跨区送电、输气、运煤能力大大增强。各省能源需求将主要取决于经济发展阶段和政策导向。本文基于当前分省能源和经济发展数据,梳理了30个省的能源经济走势特点和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一)10省市人均GDP已经超过或接近高收入指标线,未来能源需求增长潜力有限
参考发达国家经验,当前已经超过或接近高收入地区指标线(12616美元,世界银行2013年公布)的10个省份,自北向南包括辽宁、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十三五”时期会逐步转换经济增长动力,经济平稳惯性放缓,产业结构逐步向高附加值方向调整,生产耗能将明显放缓,但居民生活直接耗能和生活性服务业耗能将随收入水平提高逐步增加。预计“十三五”时期,这10个省份在惯性发展趋势下,能源需求总量的增长也会有限,甚至是负增长。
内蒙是收入水平较高省份中唯一的能源资源富集和资源输出省份。未来依靠能源支持经济持续增长的经济格局不会变,能源消费有望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二)超过一半数量以上的省份未来能源需求增长走势分化,需要加强政策引导
当前在人均GDP位于4085-6087美元之间的范围内,我国还有17个省区市,其中有河北、河南、山西、四川4省的能源消费总量接近或超过2亿吨标煤,主要以传统高耗能行业为支柱产业。受制于全国经济放缓、高耗能产品需求不振,未来这些省份化解高耗能产业产能过剩的挑战依然严峻,对此需要政策上坚定方向,持之以恒。
其次,新疆、陕西、宁夏、重庆等4个化石能源资源丰富的省份,尽管目前能耗水平不高,但未来将继续大力发展能源相关产业,能源需求有望快速增长,未来需要政策上坚持低碳、高效、清洁原则,避免走“高增长、高污染”的老路。
最后,还有8个省份的经济水平不高,能源需求总量不大,自北向南包括黑龙江、吉林、青海、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海南、广西。这些省份未来有望承接周边高收入省份的制造业产业转移,成为制造业基地,未来经济增长潜力巨大,但是也需要政策上特别关注,避免这些地区走高耗能高污染的传统发展路线。
(三)加大扶持力度,促进4省区市探索绿色低碳发展路径
我国目前仍有云南、贵州、甘肃和西藏4省份的收入水平较低。为2020年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未来国家将重点扶持这些省份。考虑到这些省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非常丰富,未来可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使之成为地方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实现经济绿色增长。
综合来看,由于各省所处于的发展阶段不同、资源条件不同、发展路线不同,“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和能源需求的区域结构将进一步调整,这既增加了国家能源需求预测的不确定性,也为我国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供了足够的政策空间。
二、各省能源需求总量预测结果
综合对“十三五”各省经济走势的判断、资源禀赋情况,产业发展阶段以及政策的考虑,我们利用所开发的分省能源需求预测模型系统,根据各省分行业经济走势,预测分行业分品种的能源需求,并自下而上加总得到各省“十三五”时期分品种的能源需求量和能源需求总量。结果如下:
(1)2020年各省能源消费总量有望控制在51亿吨标煤以内。将各省能源需求量预测结果加总,“十三五”的能源消耗增速在2.7%,明显低于2001-2010年年均增长8.4%的增长速度,同时略高于2013-2015年2.0%的增速,表明“十三五”随着经济增长有所恢复,能源消费总量增速也有小幅回升。2020年各省能源消费总量预计在51亿吨标煤以内,与全国能源需求总量基本一致,偏差不超过3%。
(2)各省能源消费增长态势在经济走势和政策影响下继续分化。京津冀、长三角、广东省在“十三五”时期能源消费总量的平均增速分别为1.7%、1.9%和2.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是考虑到上述地区的省区市经济较发达,除了河北省,均将发展成为高收入地区,经济惯性放缓、产业转移和优化调整都会使得能源消费增幅明显放缓。另一方面,国家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上述地区的煤炭消费提出了严格的总量控制约束。其中,河北作为全国的钢铁生产大省,将加速转型和淘汰过剩产能,未来能源需求将持续低速增长。
在国家大力支持东北振兴的政策带动下,预计东三省“十三五”时期能源消费总量平均增速为1.2%,较2013-2015年平均增速高了1.2个百分点,其中辽宁省作为发展龙头,预计能源消费总量平均增速达到1.7%,支持辽宁省经济稳步发展,人均GDP超过13000美元。
“十三五”时期在国家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政策推动下,长江中游省份以湖北为龙头、上游省份以重庆为龙头,形成两个增长极,一方面依托较好的工业基础、人力资源与能源资源优势承接来自高收入省份的梯次产业转移,另一方面则加快科技创新,实现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走低能耗、低排放的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新路径。预计整个长江经济带包括的11个省区市“十三五”时期的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9.2亿吨标煤,年均增长3.1%,较2013-2015年平均增速2.8%增长了0.3个百分点;考虑到长三角地区的能源消费增速呈现逐渐放缓的态势,其他8省市的能源消费增速预计为3.8%,2020年能源消费量达到12.3亿吨标煤。
最后,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下,西北五省(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仍维持较快态势,2020年达5.65亿吨标煤,平均增速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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