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加省市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肥东县2017年度15个省市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将建设光伏电站,分别为省级中心村7个,市级中心村8个,2017年度市县自主建设的中心村任务数为16个。
美丽乡村集体光伏电站项目将采用屋面接入式,充分利用中心村村委会、卫生室、敬老院、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屋顶资源,建设“权属村集体所有、收益归村集体使用”的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方式是在斜面或平面房顶铺设光伏系统。设备安装完毕以后,由县供电公司按有关标准进行并网验收和调试,符合并网条件的接入国家电网正式运行。供电公司与美丽乡村中心村签定并网发用电合同。2014年度和2015年度,肥东县已在牌坊乡新丰社区丰岗中心村和三王民族村李岗中心村等32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了集体光伏电站项目。每个电站建设规模30kW,电站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可达3.5万千瓦时,每年为村集体稳定增加收入约3万元。据测算,美丽乡村中心村光伏电站建设工程资金从市、县安排的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解决,每个电站建设资金预计27万元,其中市里承担15万元,县里配套12万元。
0 条